
滨州体育培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因行贿一审获刑五年
|
本网讯 近日,经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民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滨州市体育培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郭某涉嫌行贿罪一案,一审法院依法以犯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认定,2006年冬季至2008年底,被告人郭某为承揽滨州市奥林匹克公园土方工程并兑付工程款,先后3次向时任滨州市体育局局长、筹建办副主任的的赵某行贿现金共计250000元。被告人郭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被告人郭某被追诉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五年。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