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国安局等3部门通告: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全市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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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通告》,要求全市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警方表示,消费者购买使用此类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商家销售构成一定数量、金额,将以非法经营罪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近一个时期,警方在本市电子市场上发现存在销售诸如窃听电子表、钥匙、纽扣等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这些产品具有超微型化、高隐蔽化、高效能的特点,非法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威胁到了广大群众的隐私安全。昨天,工商、公安等部门对中关村海龙大厦等电子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张贴通告,并逐户宣传、告知商户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违法行为。检查中,未发现有违规设备销售。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协调执法大队大队长陈京东介绍,警方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发现,一些网上视频包含照人隐私的内容,比如洗澡、更衣、如厕等侵犯隐私的视频都是通过密拍密录设备拍摄的。前不久,多地都曾出现过不法分子利用夏季女性穿衣较少的情况,通过拐杖、眼镜等改装过的窃照设备对女性进行侵犯隐私拍摄的案例。 中关村西区工商所副所长赵涛介绍,截至目前,今年中关村西区还没有发现有窃听窃照设备销售。但在去年中关村地区进行持续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时,曾发现问题商家23户,其中14户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其他9户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进行行政处罚。当时在检查中,发现有安装在洗发水瓶中间黑色包装处的摄像头,还有装在钥匙扣、眼镜中间鼻翼处或两侧眼镜腿上的摄像头等,非常隐蔽,一般人很难发现。 据介绍,电子卖场减少销售此类设备的同时,网上销售却屡禁不止。密拍密录设备多是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的“三无”产品,是不准许销售的,其形状多为超小、超薄或者异形,最大特点是伪装,如钢笔形的录音笔、拐杖上的摄像头等,消费者在购买时也要有法律意识。日常生活中,更要提高警惕。工商部门一旦发现商户销售此类产品,首先将封店处理,并会对商户进行发现物品销售额的1到10倍罚款,涉及刑事案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陈京东表示,无论个人还是公司购买此类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商户销售此类产品构成一定数量、达到一定金额,警方将以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案处罚,严重者将被拘役、管制或判刑。 北京警方提醒市民,共同抵制、不买不使用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如发现非法使用、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间谍器材行为,请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记者 金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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