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阳市众信公证处提出“三要求”学习贯彻《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证
本网讯 近日,绵阳市众信公证处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立即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司法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工作的通知》〔司通办〔2014〕27号〕,提出“三要求”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要求全体公证员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依法开展执业活动,努力防范和降低公证执业风险;二是要求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处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每一位公证员执业行为;三是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主动加强与当地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加强《规定》的宣传,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解决公证纠纷。全体公证人员表示: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理解和掌握《规定》精神,切实把相关要求落实到公证执业活动中,尽职履责,提高公证质量,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绵阳市众信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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