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榆林:4名“全能神”成员因传播邪教被判刑
本网讯 西安8月2日(记者张晨俊)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日前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亚芬有期徒刑4年6个月,高蓉蓉、郝桂梅、王治升3人有期徒刑各3年6个月。
据介绍,2013年5月,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在4被告人家中共查获传播邪教书籍218本、宣传单163份、小册子270本、光盘239张、存储卡15个及其他学习传播邪教的电脑、打印机等物。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蓉蓉等人经他人传播,从2006年以来开始信仰邪教“全能神”。被告人王亚芬担任该组织在“榆林小区”的带领职务,积极参加、组织管理他人参加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并通过散发邪教书刊、光盘、宣传单的形式发展成员,散布谣言,干扰和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该组织参与人数较多,范围较广,社会影响较坏。 榆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亚芬、高蓉蓉等4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侵犯国家的法律秩序,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蓉蓉、王亚芬、郝桂梅不服,上诉至榆林中院,二审已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河北省行唐县法学会开展普法宣传“进公园、进企业”活动09-08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郑州市市长督办经开区一村民征迁赔偿款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