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高校不得因残疾拒收符合条件考生
本网讯 见习记者周宵鹏 全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4月1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河北提出,到2016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强调省内普通高校必须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河北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表示,河北将不断加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比例,让不同条件不同家庭的残疾孩子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满足轻度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需要,促进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 据了解,河北目前共建有特殊教育学校155所,在校生达到1.31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有2956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11所设区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部举办了高中阶段教育,共有19所特教学校开展了高中阶段教育,特教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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