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啤酒公司业务员侵吞赞助费一审获刑
本网讯 4月15日 记者邢东伟 实习生翟小功 通讯员 崔善红 青岛啤酒公司业务员文某代表公司与饭店签订进场专卖赞助协议,后因饭店违约销售其他品牌啤酒,文某便伪造公司退款协议,将公司赞助饭店的35000元赞助费占为己有。今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查,2010年10月,时任青岛啤酒公司业务员的海南万宁人文某代表其公司与海口市海甸岛三东路东北本家小厨饭店店主李某协商确定:该饭店专卖青岛啤酒,青岛啤酒公司付给饭店35000元作为青岛啤酒进场专卖市场赞助费。同年12月,该饭店违约销售其他品牌啤酒,文某趁机伪造一份中国青岛啤酒华南有限公司啤酒进场专卖赞助费退款协议,从李某处取走了青岛啤酒公司支付给李某的赞助费,用于其母亲的医疗费。2011年2月11日,文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文某返还青岛啤酒公司3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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