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物业新规禁收装修保证金
|
本网讯 哈尔滨2月15日电(记者强勇)买了新房子,物业会收取装修保证金,因退费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哈尔滨市出台物业管理新规定,收取装修保证金被明令禁止。
此前,新房装修时,进驻物业一般都会与业主签订协议,由业主先行缴纳一笔房屋装修保证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由于协议缺乏细则,价格制定及退费时间基本由物业决定,留下隐患。 根据近日出台的《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取装修保证金被禁止,物业可收取装修管理费,只能用于装修期间清运建筑垃圾、电梯垂直升降及装修管理支出,费用按不超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收取其他与装修有关费用。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装修管理费将不超过500元。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