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适用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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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卢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针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所涉及的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共同犯罪、术语界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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