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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案例:湖南长阳矿区旧账未了添新账(9)

2021-04-23 14:46来源:中新网浏览:手机版

  新余市共有12家矿山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督察组现场抽查两家已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的绿色矿山,发现创建工作不严不实,验收弄虚作假。锁匙坑采石场违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擅自新增石料加工生产线,道路碎石抛撒、积尘较厚,扬尘自动监测设备损坏并长期停用,物料堆场无“三防”措施,但在绿色矿山验收考核中却得到满分。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粉运输皮带未封闭,物料装卸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车间四壁和顶棚堆积厚厚尘垢,“绿色”不足,“灰色”明显。
  (三)督察整改走过场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共收到涉及新余市群众举报75件,其中17件涉及采矿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占比超过20%,群众投诉此类企业粉尘污染、破坏生态。此次督察随机抽查3件问题,发现整改均不到位。
  群众反映的分宜县英歌矿业石灰窑粉尘污染,废气直排问题。现场督察发现,企业基本未进行整改,石料破碎工序无粉尘收集设施,扬尘污染严重,厂区空地随意堆放大量工业废渣,无任何“三防”措施。
  群众反映的渝水区鹄山乡南塘村委会附近陶瓷原料加工厂粉尘污染问题。现场督察发现,该区域的盛旺矿业公司生产方式仍然粗放,厂区内遍地积尘,矿山开采、矿产品加工环节大量扬尘污染环境,周边道路破损,货车运输尘土飞扬。兴林采石场无扬尘污染治理设施,乳白色废水直排,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
  (四)生态修复严重滞后
  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明确要求各地应依法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并保证整治工作在2020年顺利完成。
  近年来,新余市关闭矿山55座,但开展生态修复的仅9座。现场抽查已经通过分宜县自然资源局验收的荣春采石场,发现生态修复打折扣,验收工作走过场。开采平台基本未覆土植绿,垂直采掘面未实施边坡挂网修复;采坑区域未按要求覆土和种植,采坑外围区域生态复绿不见绿,效果极差。
  三、原因分析
  新余市委、市政府对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重视不够,督促不力,综合整治工明显滞后;对辖区内矿山非法开采问题熟视无睹,监管不力,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重视不够,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敷衍应对,不严不实。渝水区、分宜县政府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敷衍塞责,对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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