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余元保健品未提货 余款是否退还(2)
鉴于此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杨浦区检察院审查后决定对该案予以支持起诉,随即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从检察院回来的第二天就接到王检察官的电话,我知道,有希望了。”检察官的来电让于阿婆心里一下子敞亮了很多。 民事和解,未提货货款部分退还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基于合同的自愿原则,于阿婆有权主张解约,商家拒不接受解约并且不退款的做法于法无据。当然,于阿婆单方面提出解约作为违约方,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某保健品公司同意对未提货的部分进行部分退款。 诉讼期间,为帮助于阿婆理解法律规定、接受可能产生的诉讼结果,王晓伟查阅了大量的类案,在一通通电话中耐心地向于阿婆释法说理,并基于该案事实,引导她合理调整诉讼请求,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支出。 每通一次电话,都为于阿婆增一分信心,添一分暖意。由于于阿婆的听力欠佳,诉讼能力较弱,如果不找一位诉讼代理人根本无法正常进行诉讼。“阿婆,您年纪大了,请律师费用挺高,您的子女能作为您的诉讼代理人吗?”当王晓伟跟她沟通确定诉讼代理人时,于阿婆又叹起气来。 原来,因担心子女责怪,于阿婆一直没敢告知他们自己购买保健品的事。了解到于阿婆的顾虑后,王晓伟耐心劝解,征得同意后,又多次联系于阿婆的女儿做其思想工作。女儿很快谅解了母亲,并答应做阿婆的诉讼代理人。 为尽快解决于阿婆的揪心事,检察官提前参与法院诉前调解程序,一方面向法院阐明检察机关对该案支持起诉的情况,一方面积极调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双方争点中寻找和解突破口,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实基础。最终,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保健品公司退还于阿婆未提取的部分货款共计9000元。 作为案件承办人,王晓伟感触颇深。他认为,亲人的陪伴是老年人最好的“保健品”,作为子女应多与父母交流谈心,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需求与健康状况。他建议,对确有必要服用保健品的老年人,子女应陪同他们前往正规商场购买,对于以预付费方式进行的消费,应提前了解商家的退费规则,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老年群体如果遇到类似权益受损情况,需要获得法律支持与帮助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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