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万余元保健品未提货 余款是否退还

2021-03-31 14:0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万余元保健品未提货 余款是否退还

检察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检察院支持起诉工作。

  几年前,在一次保健品讲座上,上海市民于阿婆为病重的老伴买了一份VIP套餐。于阿婆尚有价值1.3万余元的保健品未提货时,老伴就病故了。剩余的保健品已没有用处,但保健品公司就是不给退钱,老人为讨回这笔钱四处奔波,6年未果。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于阿婆的揪心事得以解决。
  “我要的公道你们帮我讨回来了,你们把公平正义送到我心坎上了。”这是拿到退款的于阿婆感谢检察官时说的话。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王晓伟向记者介绍这起案件时说,于阿婆第一次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时神色黯然。当于阿婆说起那件揪心事时,他自己也揪心不已……
  未取货不退钱,老人遭遇维权难
  去年6月4日一大早,年逾七旬的于阿婆独自一人来到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王晓伟与该院副检察长曹晓烨接待了她。
  “我看到报纸上报道你们检察院可以帮弱势群体‘打官司’,检察官,你们要帮帮我呀!”见到检察官,于阿婆的情绪激动起来。两位检察官一边安抚老人,一边听她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早在2014年7月,于阿婆被老邻居拉去一起参加了某保健品公司举行的保健知识讲座。一场“干货满满”的讲座下来,于阿婆当即购买了“诚意满满”的品牌方推荐的VIP套餐,现场支付购货款2.8万元。
  “老伴得了重病,听起来他们的产品疗效很好的,我瞒着几个孩子,偷偷拿出积攒的退休金,一狠心就买了。我就想,只要老伴身体好,自己什么都能承受。”于阿婆回忆说。
  同年9月,于阿婆从该保健品公司提取了价值1.4万余元的养生保健品,尚余价值1.3万余元的货物未提。谁知没过多久,于阿婆的老伴就因病去世了。老伴走了,那些保健品并未发挥公司所宣传的“神奇功效”,剩余的也没人需要了,于阿婆就想把剩下的钱要回来,可谁知,多次向保健品公司讨要均无果。
  “去年12月,我去了消保委投诉,但公司说什么也不愿意退钱。你们能帮帮我吗?”于阿婆一边擦拭眼角的泪水,一边递上准备好的材料。
  “阿婆,您消消气。您所说的帮助‘打官司’是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您的材料我们收下了,您的情况我们核实后,才能确认是否可以支持您向法院起诉,我们会尽快答复您。”曹晓烨送走老人后,把案件材料交到了王晓伟手中,“好好核实一下,看看是否可以通过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来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起诉,消费者有权终止合同
  检察官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核实。王晓伟根据于阿婆提供的提货单,通过会员编号等信息登录某公司的会员系统查明,于阿婆购买、提货等说法属实。而通过于阿婆提供的《消费争议终止调解书》可确定,该保健品公司尚余部分货物未交付,于阿婆有权提出退回剩余货款的诉求。
  王晓伟告诉记者,老年人容易受到蛊惑通过预付款的形式大量购买保健品,而在要求退款时又时常维权受阻。本案中,买卖双方诉讼实力悬殊,且老伴离世后,年迈体弱的于阿婆独自一人居住郊区,维权多年一直无果,身体每况愈下,诉讼确有困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检察机关适度介入,通过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可以有效维护于阿婆这类老年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