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悬监督之利刃 涤黑恶之污浊
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 提起公诉23万人 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 追加认定涉黑案件947件 追加认定涉恶案件4756件 审结改变涉黑案件定性701个 审结改变涉恶案件定性8409个 监督涉黑恶案件立案1893件3976人 对涉黑恶案件提起抗诉1151件 对涉及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恶案件“一案一建议”,制发检察建议26065件 各级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7053件 累计出庭公诉9093次 “河清海晏、天朗气清”,是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2018年治标,2019年治根,2020年治本……迎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曙光,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场为期三年、集党和国家之力、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国展开。 三年颇不平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硕果累累。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高擎法律监督之剑涤荡污浊,向党和人民交出“检察答卷”——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 回应百姓“急难愁盼”,办好群众身边“天大的案件” 黑恶不除,民不安,国不宁。向黑恶势力亮剑,等不得,慢不得。 党中央一声号令,各地区、各部门动若风发。2018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尽锐出战。 毋庸置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场人民斗争,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保障人民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任何时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都不能丢,要持续抓好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最高检党组一直强调,检察机关第一要务是把群众身边的案件办好。 三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的指示,坚决扫除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严惩劳务、房产等领域“黑中介”,打掉了北京昌平王某某、江苏无锡汤某某等一批黑恶势力,保障百姓踏实找房子、安心找工作; 护好百姓“菜篮子”,严惩吉林通化“菜霸”张某某、江西赣州“肉霸”周某某等黑恶势力,降低百姓生活成本; 聚焦医疗、交通问题,严惩“黑心诊所”、车匪路霸,广东深圳检察机关打掉张某某等一批夸大病情、术中加价、小病大治,骗取、暴力索取高额“医药费”的黑恶势力;黑龙江检察机关打掉一批垄断公交客运市场、用“最破的车、拉最多的人、收最贵的钱”的黑恶势力,保障群众病有所医、行有所乘; 回应百姓“急难愁盼”,检察机关严惩江苏苏州徐某某盗掘丢弃他人骨灰、河南鹤壁李某某侵吞塌陷补偿款等一批欺压、残害群众案件,为改善民生助力…… 值得一提的是,开展专项斗争过程中,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举措,努力让民营企业及投资者、管理者、从业者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三年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侵害企业权益的涉黑组织1179个,对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插手民间纠纷黑恶犯罪提起公诉77565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江苏丹阳管某某涉黑案、北京大洋路市场强迫交易案、湖南常德文某某涉黑案等一大批垄断当地行业发展、严重损害民企利益的黑恶犯罪案件,民企经营者信心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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