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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委接连“立规” 平台经济新一轮反垄断大幕开启(2)

2021-03-18 14:27来源:经济参考报浏览:手机版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的重中之重,《反垄断法》也在加紧修订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反垄断法》是2021年重点立法工作对象之一。
  在专家看来,如何将平台经济的规制加入《反垄断法》的修法是今年的重中之重。“平台经济因为相关市场难以界定,支配地位的认定存在较多梗阻,更使得《反垄断法》在修订过程中如何规制平台经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张钦昱说。
  地方也在积极部署,例如广东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制定平台经济创新合规发展工作意见。
  在专家看来,下一步需要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刘向东表示,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首要是建章立制,制定具有引领性的规则制度,同时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有效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张钦昱表示,在平台经济监管中,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理清市场与政府的界限,促进竞争与创新良性互动。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清单,压实平台责任,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内部自我约束机制。
  另一方面监管机关可以通过制定弹性平台经济反垄断条款、指导性规划等,对平台经营者加以引导、辅导、劝告、提醒、约谈。此外,提升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用户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和平台秩序的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规范平台经济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四五”开局之年,构建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完善重点领域施行反垄断法的具体规则,优化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仍是重头戏。我国将加快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平台企业本身也应当提高经营的合规意识,利用好平台特性、平台资源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记者 班娟娟 郭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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