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陶瓷厂污染环境致林木枯死 法院判赔800余万(3)
法院判定,被告翔鹰公司、景瑜公司、新安马公司、祥达公司存在污染行为,并造成原告的损失,四被告应共同连带赔偿原告梁伟强实际种植损8920368.32元和公证费770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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