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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专家呼吁多方发力严惩不贷(3)

2021-02-05 14:58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朱巍说,应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尤其是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如果初步确认自己购买的食品是山寨食品,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同时,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向经营者主张价款十倍赔偿,若已食用山寨食品且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并因此产生损失,还可主张损失三倍赔偿。”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又到了一年一度采购年货的季节,消费者还应擦亮眼睛,提升自身辨识山寨食品的能力。
       日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关于辨识“山寨食品”的提示》,提醒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警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出售的食品。在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预包装类的山寨食品有可能存在标签标示要素缺失、造假、混乱等情况;消费者不要购买、不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同时,消费者要警惕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明显不符的情况。如配料表中含有牛乳、奶粉等蛋白质原料,而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却为0g/100mL(或0g/100g),遇到类似标签问题的产品,消费者不要购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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