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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窗广告成了令人讨厌的“牛皮癣” 起底产业灰链(2)

2021-01-21 13:38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对此,有律师表示,互联网信息是影响消费者自我认知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在浏览网络信息时具备自主选择权。而弹窗广告随时随地出现,破坏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侵扰了消费者的私人空间。消费者没有办法预判、规避弹窗广告,因此会产生一种“被冒犯感”。消费者缺乏对整个互动流程的自我掌控力,处于被动接受的弱势地位。弹窗广告好似“不速之客”,使得消费者的权利处于不确定性状态中。
  而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有相同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但《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面对弹窗广告,大多数消费者选择吐槽抱怨,不会诉诸于法律手段,主要原因一是维权成本高,二是不知道投诉谁。
  形成利益产业灰链
  单日可提供百万条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利益产业链,广告主有诉求,平台有收益,双方一拍即合。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PC端弹窗广告每条低至1分钱,移动端弹窗广告每条低至2分钱,一家公司单日最高可提供100万条弹窗广告服务。
  记者在某搜索引擎以“网络弹窗”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排在搜索结果第一位的便是某弹窗广告的营销网站。进入该网址后,“大数据AI系统化精准弹窗,引爆推广潮流”的宣传语迎面扑来。
  记者以养生类产品广告主身份展开进一步调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都会有四五个广告主进行弹窗广告咨询,这种推广形式没有风险且受到认可。“PC端弹窗广告低至1分钱每条,移动端弹窗广告低至2分钱每条。”某弹窗广告公司工作人员小亚向记者提供了服务报价,据其介绍,市场普遍如此定价。
  当记者提及需要进行何种资质审查时,小亚回复说:“我们有内部审核渠道,一般都是可以过的。”
  对于何为“内部渠道”,小亚解释:“我们这边都是给你‘套户’的,不需要你提供资质。”同时承诺,不会翻车,即便翻车也是“套户”公司受牵连。
  据了解,“套户”是指企业自己缺少资质或不符合要求无法直接开户,就用同行业的别人已经开好的户进行推广。这也是营销推广行业默认的“潜规则”。
  “一般都是这么操作的,没有被发现或者被处罚过。”小亚反复解释以期消除记者的疑虑。随后介绍其公司优势,“我们可以根据网民在搜索引擎搜索的关键词,以及浏览过的同行网址,实现数据精准匹配”。小亚还发了一张后台操作截图给记者,表示后台可根据客户需求,自定义年龄、行业、性别以及投放地区时间等要素,定制广告接受群体画像。
  根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此类商家在接单后会通过技术手段非法搜集并分析网络用户上网行为数据,掌握他们的年龄、性别等重要信息,以此对网络用户进行分类。之后商家会根据广告主要求设置合适的标签用户,在他们上网时进行追踪并有针对性地投放广告,做到“精准定位”,且能实时监控分析投放效果。同时,商家有技术“强迫”用户收看或点击弹窗。
  利益驱动处罚乏力
  弹窗广告屡禁不止
  弹窗广告并不是新问题,监管部门也做了许多工作。
  早在2014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然而,弹窗广告至今依旧在困扰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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