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立法有望在深圳“破冰” 责任认定成立法难题
不需要有驾驶员进行操作,通过车辆搭载的传感器、控制器等装置,融合通信网络技术,车辆就可以在测试区域平稳行驶,自动避让障碍物,遇到红灯还会自动减速停车…… 1月7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的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迎来了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率队的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组一行人登上自动驾驶大巴,亲身体验了一把无人驾驶。 调研组此次是就《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展开立法调研,这一新兴技术领域的法规拟于今年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如果该条例获得通过,意味着深圳立法将再开全国先河,“无人驾驶”汽车未来有望合法地行驶在深圳的道路上。 “无法可依”之尴尬 智能网联汽车一直被视为智能手机之后的另一超级智能移动终端,其终极目标就是实现“无人驾驶”。 对于这项新兴技术,互联网“大佬”们也一直在跃跃欲试。 2017年7月5日召开的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彦宏便视频直播了一段自己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情景。然而,这令人振奋的科技突破却遭遇了尴尬,一场高科技产品的演示会随即引发了一场法律与新技术之间的立法讨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为自然人。依照这一法律规定,“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李彦宏随后也接到了交管部门的罚单。 事实上,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李彦宏在2016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提案之一就是加快制定和完善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他建议,应尽快组织开展关于自动驾驶车辆牌照发放、行驶规定、事故认责等方面的研究,为自动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当时李彦宏预测,自动驾驶汽车会在“未来3至5年内实现商用和量产”。虽然自动驾驶汽车还未能达到量产,但也一直在稳步发展。 根据商业查询平台天眼查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涉及自动驾驶的相关企业超过4000家,其中约两成分布在深圳。据官方介绍,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自2020年运行以来,已建成2.6公里的封闭测试路段,为13家企业提供了测试服务,累计测试总里程18000多公里。截至目前,深圳市已公布的智能驾驶测试道路达100多公里。 “深圳市具备自动驾驶立法‘破冰’的硬件条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多年来一直关注自动驾驶领域,他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就科技水平而言,自动驾驶技术已具备量产的能力,大数据收集、5G通信等技术的完善也为其发展带来了助力,但核心问题就是“无法可依”。 在1月7日举行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深圳市坪山新区相关负责人和华为、比亚迪、AutoX等企业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由于现行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对象都是有人驾驶的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不仅上路合法性遭质疑,还遇到登记注册难、运营收费难、责任认定难等问题,亟需尽快破除法律障碍。 关于推进自动驾驶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此前各地也有尝试。2017年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经济信息委等多部门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对此,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巍涛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此前北京市发布的这两份文件均为规范性文件,且主要针对道路测试的内容,作为拥有自主立法权的深圳,则有可能开全国自动驾驶领域立法之先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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