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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公布(2)

2021-01-14 12:56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7.辽宁大连任某某等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案。2020年3月,大连市公安局通过扩线深挖,发现一个由本省多地人员组成的地下团伙,隐藏在城乡接合部,长期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经查,该团伙组织网罗人员,筹集资金购买大功率外放收音机,改装后专门用于播放有害信息,并大量制作非法出版物进行传播散发。专案组共抓获团伙成员55人,打掉非法制作窝点23处,收缴改装收音机6000余台,私制书籍、小册子等非法出版物20余万份,查明涉案资金16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山东滨州“4·20”侵犯著作权案。2020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滨州市无棣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本地7个库房进行执法检查,查获大量涉嫌侵权盗版少儿读物,初步统计有《海底小纵队探险记》等涉案少儿图书180万余册,码洋3100万余元,涉及国内19家出版社41种图书。案件由无棣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办。2020年7月以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贾某某投案自首。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安徽安庆“3·04”网络水军删帖牟利案。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安庆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案件,抓获有偿删帖“中介”及专门发布负面帖文的黑网站“站长”28人,取缔非法网站122个,处置负面帖文20万余篇。经查,2018年以来,贵州赵某、河南庞某平两个团伙自建大量“黑网站”,批量转发负面帖文,恶意攻击、诽谤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以不给钱不删帖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合肥郝某珍团伙以删帖“中介”身份,与敲诈团伙勾连,在受害人联系后,唆使“黑网站”继续发帖,牟取更大利益;陕西杨某博团伙以有偿删帖方式,接受他人删帖委托,涉案金额近300万元。14名主犯因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罪名,一审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的有期徒刑。2020年9月,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10.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20年10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纪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刘某盼、郭某、李某昌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经查,2012年10月,纪某注册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陆续在主要商业网站平台注册“时代纪实全媒体中心”自媒体账号发布文章。2013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伙同刘某盼、郭某、李某昌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新闻工作者身份,以网络曝光、向政府职能部门举报方式相威胁,在山西、河北、内蒙古等多地作案8起,涉案金额74.5万元。(记者 刘彬)(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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