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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2021-01-14 12:56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1月1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2020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包括利用网络直播、引流导流、架设淫秽网站等方式传播淫秽物品,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网络水军删帖、假记者敲诈勒索等类型。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1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218起,刑事处罚5000余人。十起案件具体如下:
  1.广东肇庆“5·04”利用网络直播组织淫秽表演案。2020年年初,肇庆市公安机关在查办一宗涉未成年人淫秽表演案的基础上,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侦办“口袋娱乐”直播平台案。2020年6月,在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指挥下,肇庆市公安局组织警力300多人次进行集中收网。截至2020年12月,先后在全国15个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刑事拘留112人,逮捕81人,解救未成年人36名,冻结和扣押资金1200万余元。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陕西咸阳“3·26”利用网络直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3月,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一款淫秽色情直播App立案侦查。经查,“星空直播”及关联的“小金鱼”直播平台有大量男主播进行淫秽表演,高峰期同时在线主播200余人,每个直播间在线人数多则几千少则几百。两款App注册主播4170人,其中113名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注册会员达12.4万余人,涉案金额约400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尤某某等14人已移送起诉,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3.河南郑州假冒“滴滴司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6月11日,根据舆情反映和相关举报,郑州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对网传“滴滴司机性侵直播”事件核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车某涛、郜某琦二人系夫妻关系。6月10日凌晨,二人以牟利为目的,在自家车内,通过车某涛手机上的某非法直播App,以网约车司机迷奸女乘客为噱头,公开进行淫秽色情表演,吸引他人观看打赏。专案组奋战20小时,在许昌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4.江苏盐城“极度文学”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根据群众举报,盐城警方破获该起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搭建淫秽小说网站,利用高额提成吸引代理商为其推广,代理商通过流量商,流量商委托广告公司应用引流裂变技术,短时间内将广告链接“裂变式”传播到大量微信群。这些链接以耸人听闻的假新闻标题吸引人点击,利用引流技术“劫持”网民手机“返回键”,当点击“返回”时,页面只会“刷新”跳转至该网站。2020年5月和12月,盐城警方组织警力在15个省市开展两次集中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打掉推广公司团伙8个,查明涉案金额近4000万余元。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5.北京“5·20”利用视频网站传播涉幼淫秽物品案。2020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6个涉嫌传播儿童色情淫秽视频牟利的网站开展侦查工作。经查,相关网站均含有大量涉及儿童的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网站经营者为逃避监管和打击,将网站服务器架设在境外,通过第四方支付平台收取会员费、广告费等方式非法牟利。2020年6月,专案组在多地统一收网,一举抓获网站及支付平台的实际经营人员等犯罪嫌疑人8名,打掉该系列淫秽网站。后又抓获1名支付平台涉案人员。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1人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6.浙江杭州淘宝网店非法销售英文电子期刊案。2020年6月,根据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杭州市公安机关对某淘宝网店非法销售传播英文电子期刊情况开展侦查。2020年7月和9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和黄某某分别被抓获归案。经查,周某某自2018年9月以来开设淘宝网店,交易5900余次非法销售传播英文电子期刊107类1.7万余期,涉案金额18.9万余元;黄某某自2015年以来,通过淘宝网店、微信公众号、百度网盘共享等方式,交易1.8万余次非法销售传播英文电子期刊118类1.2万余期,涉案金额22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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