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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保护:以良法善治解难题助发展(3)

2021-01-05 12:4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受理了陈某的上诉案件。经过调查发现,陈某经营的企业主要负责收储水稻,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解决了数十人就业问题。彼时,由于陈某被抓,企业已经停摆,工人也都放假了。 
  “该案涉及小微企业,还是与粮食有关的民企,如果陈某被收监执行,不仅企业的工人将要失业,很多农民原本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也会断裂。”该案承办检察官、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戴文龙告诉记者,考虑到这些因素,同时陈某认罪态度良好,二审上诉期间主动交纳了罚金,检察机关提出改判缓刑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如今,陈某的粮食收购点又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 
  贯彻服务民营经济的11项具体检察政策,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11项检察措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举措又何止于此。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922人,立案350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19人,被采纳2266人,采纳率达90%。江西、河南等地检察机关还对有影响、较典型的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将审查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实现办案公开公平公正。 
  强化监督,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回溯过去,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曾给民营企业带来巨大的伤害,也是民营企业家反映强烈的问题。 
  聚焦于此,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各地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案件3472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或者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77份,认为公安机关理由不成立,监督撤销案件和监督立案1150件。 
  在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最高检在2020年4月印发了《关于建立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提示》,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 
  记者采访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透露说,近期最高检将专门就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发布一批指导性案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在类案办理中准确把握罪与非罪,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目前,该批指导性案例已经发布。 
  不仅是指导性案例,还有典型案例。不只是监督立案,还监督撤案。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均以监督侦查机关撤案、有效保护合法民事权利、避免刑事立案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为重点。 
  “挂案”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这些案子因为种种因素,长期滞留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久拖不决,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 
  “‘挂案’的存在,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使民营企业及相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严重侵害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影响司法公信力。”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俞启泳告诉记者,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清理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2020年10月,最高检又联合公安部共同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清理,对这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这是前期工作的‘加强版’‘升级版’。”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接收的群众控告申诉案件,也不乏反映涉非公经济纠纷的。 
  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2020年6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排查出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11921件,办结6391件,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714件,发出检察建议46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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