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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新兴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管(2)

2020-12-24 13:07来源: 法治日报浏览:手机版

  强化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压实平台企业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合规审查和伦理审查。积极促进建立规范有效的行业组织,通过签署行业自律协议、发布自律章程、开展普法教育等,构筑稳定、统一、完善、普遍认可的自律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构建公平、自律、健康的竞争秩序环境。
  认真研究解决互联网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问题。建议认真研究平台的特性,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依法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特别是业内具有优势支配地位的平台在日常运营、制度规范方面依法加强监管,对违规经营者进行教育引导、适时约谈,对强制“二选一”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建议司法机关加快发布一批遏制互联网平台恶性竞争的典型案例,为打击平台强制“二选一”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指引。
  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网络经济发展的前瞻性研判,把握好支持创新发展和维护竞争秩序的平衡。要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对平台开展线上闭环监管、非接触监管、信用监管等柔性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违法行为线索。加快数字转型和数据整合,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案件查办,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记者 蒲晓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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