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新格局:“四梁八柱”守护法治晴空(5)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这是检察机关新时代的新课题。非常时期,这项工作依然稳步推进。 2020年1月,最高检下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正式建立。司法界将其形象比喻为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绿色“GDP”。 “案-件比”作为司法质效晴雨表、公正司法助推器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今年1月至9月,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55,尽管疫情防控期间受到一定影响,但仍比去年同期减少0.23,相当于减少程序中的案件约20.4万件。司法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步提升。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一系列有力举措,正是法律监督新格局下“求极致”的检察担当! 法律监督新格局运行近两年,在新时代检察人的忘我奋斗中,“四大检察”并行推进,检察生产力充分释放,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也靠得更近。 “三个新起点”再起跑,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检察 回望过去两年,我们可以发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检察。 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在实践中完善,在疫情大考下淬火成钢。这场具有强烈的时代性、革命性、系统性、开放性、大开大合、大破大立但却蹄疾步稳的变革,从涅槃重生的机构重塑、到全系统思想观念的破冰、到新时代检察监督新格局的重造,阻力与压力远超预期。最高检党组不畏艰难,用最短的时间带领这支队伍实现结构一新、体制一新、格局一新、理念一新、面貌一新! 挑战永无止境。如今,检察机关又站在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新起点上。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持续推进司法改革:“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过往已成序章,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新格局下要有新作为,关键在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自觉主动学思践悟,以“万法之基”“万法之母”的民法典精神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不求近功,不安小就。“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大有可为。 天将降大任,唯自强方能不负。这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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