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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吹哨人”作用防范安全事故(2)

2020-12-10 13:26来源: 法治日报浏览:手机版

  对于“吹哨人”制度,我国也正在探索。
  据王宏伟介绍,目前我国的“吹哨人”制度是借鉴国外的做法,试图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隐患。
  “我们国家立法上所引入的‘吹哨人’是狭义的,我们的‘吹哨人’主要是指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在国外,这个概念还要宽泛得多,它包括政府内部人举报单位、上级的违法行为。我们的制度可能就不包括鼓励政府机关内部人去曝光上级或者单位的违法行为。它主要是针对企业监管的。”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鸿潮介绍说,“想知道安全风险点、隐患、违法行为在哪里,通过鼓励内部人举报,有可能会有效获得一些违规违法线索。”
  林鸿潮认为,设计“吹哨人”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发现违法线索的成本,提高效率,主要是应用于一般的执法活动。
  “具体来说,主要应用在违法线索比较难获得的领域,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这些领域的流程比较复杂,不太容易通过执法检查去发现行业内的一些风险点、隐患点和违法行为,需要通过鼓励内部人举报来降低发现违法线索的成本,增加发现违法的机会。”林鸿潮说。
  执法检查作用有限内部举报提高效率
  2019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这也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建立“吹哨人”制度作出部署。
  “吹哨人”着眼于“内部人”,即组织内部具有特殊信息优势地位的成员,意在使“内部人”在发现组织内部隐藏的违法行为时,能够将信息及时向外界传递出来,避免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永生曾在分析2019年煤矿事故原因时表示,干部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是最根本原因。他分析指出,2019年上半年因职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35起,伤亡68人,占上半年事故总起数的59%,占伤亡总人数的40%。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事故5起,伤亡43人,占上半年事故总起数的9%,占伤亡总人数的25%。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合计直接造成事故40起,伤亡111人,占上半年事故总起数的69%,占伤亡总人数的65%,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正因为如此,业内人士一直反复强调,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和矿山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线人制度等,切实解决执法不精准、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消除的问题。
  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应急管理部还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吹哨人”制度的作用。
  “从‘吹哨人’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来说,应用的领域都是在不断增加、拓宽的,从食品安全到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原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升为法律,危化品安全法中也引入了‘吹哨人’制度,以及现在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也在准备要规定这样的相关制度,所以总的来看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在拓宽。”林鸿潮认为,食品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增加,是“吹哨人”制度越来越被重视的直接动因。
  不过,林鸿潮也提到,还有一个最根本因素是这些领域通过一般的执法检查,很难发现违法线索,“别的领域,可能事故也经常发生,但通过执法检查是能够发现的。而有些领域如果不是内部人,派执法人员24小时监管生产活动看不出来也看不懂究竟存在哪些违规行为,所以只能鼓励内部人员举报。比如最典型的像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危化品的工艺种类非常多,每一种都不一样,它的技术标准非常复杂,没有一个监管人员能够懂得那么全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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