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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耗材销售建立失信“黑名单”

2020-12-09 13:24来源:经济参考报浏览:手机版
  虚开发票,伪学术推广,带金销售,窃取信息
  医药耗材销售建立失信黑名单 
  近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下称《操作规范》),明确将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在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备案采购中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国家带量采购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药品和器械被纳入采购范围,大幅减少了企业销售环节的支出同时换来销售量的增加,而信用评价政策的出现,则从另一方面有效控制医药回扣以及带金销售。
  大案频出灰色利益链尽显
  11月29日,广州警方通报,珠海警方联手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了一起特大虚开医药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捣毁一条由药品生产企业、代理商、医药代表,及个别医院药店店员组成的犯罪产业链,抓获41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广东某药业公司等5家药代理公司为填补“过票”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缺口,以票面金额5%到10%的手续费,向上游票贩子非法购买了1.3万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来自广东、湖南、安徽、海南、浙江等省份的多家“空壳公司”,涉税2.2亿元,价税合计约15亿元。其中,以“支付货款”名义打给医药代表指定账户的回扣,累计就有3.6亿元。
  而在此之前,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破获医药领域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先后购买“泽谦医药咨询”“黄山坤蒙医药咨询公司”等9家空壳公司,然后用其掌控的空壳公司帮助医药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帮助药企或医药代表套取“服务费”“回扣费”等非法支出,共计虚开增值税发票高达2.7亿元,关联公司30余家。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案件中,广州警方还还原出一条从上游虚开发票到中游代理商、医药代表“过票”,再到下游个别医院、药店工作人员收受回扣的黑色产业链。
  根据通报显示,医药代表作为药企、代理商之间的“中介”,以代理商的名义向正规厂家采购药品,再通过空壳公司制造虚假交易、伪造转账记录,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将抬高价格后的药品卖给医院和药店。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这种虚假交易、虚开发票方式非法牟取的高额利润,医药代表和代理商按照一定比例瓜分——医药代表拿85%到90%,公司占10%到15%。其中也有一部分作为回扣,分给关系网中的医院、药品采购人员。这种合作方式被称为“过票”。而经由上述操作,药价被抬高了两到三倍。
  除了虚开发票带金销售外,购买统方(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数据也是打击的重要方面。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一份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医药代表连某甲负责北京某公司药品在江阴医院的销售工作,明知买卖药品的统方数据属违法,仍分别向熊某某、宋某某等人共计支付人民币98万余元用于购买无锡等地公立医院的统方数据。
  有业内人士表示,统方一直都是存在于医药行业内的灰色地带,其是医院对医生临床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属于医院内的保密信息。在带金销售模式下,统方是医药代表给回扣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由于专业和涉密等原因,只有少数医务人员能够接触到此类数据,从而形成了“灰色生意链”。
  带金销售、以药养医不可取
  有业内人士介绍,药价过票抬高较少,医疗器械的水分更大,例如部分科技含量不高的耗材,生产厂家鱼龙混杂,一颗钉子厂家报价8元,但到了医院价格已到80元、100元、甚至200元,而这中间的差价并不是哪个销售商自己全部留下,也不是只给了某一位医生,而是医院相关部门、各个岗位都需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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