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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自建房擅自“住改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2)

2020-10-26 13:21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辽宁某县住建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坦言,村委会、乡镇、住建等部门存在监管不深入、不到位等问题。一方面,住建部门、乡镇的专业工作人员较少,加上农村自建房点多面广,监管难免有漏洞;另一方面,改扩建一般多是在原房屋上进行,不需要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客观上增加了发现和治理违规改扩建的难度。
  “因为清理大棚房,农村房屋改扩建这两年才管得严了点。”一名建筑业从业者陆经理告诉记者,前几年在偏远乡村,如果只是加建一层房屋,因为不涉及占地,往往是农户自己就改建了,并不会办什么手续。如果是在自己院子里加建房屋,村里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了。
  除了监管力量薄弱,还有一些外在的客观因素。辽宁某村党支部书记说:“有些村民家里人口比较多,现有房屋不够住,但村内没有新的宅基地指标,农户只能在自家的庭院盖门房或耳房。乡里乡亲的,咱也不能说不让盖,不让盖真没地方住。”
  按照规定,村民建房应向乡镇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可是有的村民盖房,迟迟等不来审批手续,这才未批先建。村里发现问题后,考虑农民实际情况,没有及时制止,等到乡镇及有关部门知晓时,房子已经建成入住了。“目前不少地方没有出台具体规划,如何依法审批?可是群众建房又不能一直等,住房需求如何满足?的确存在两难!”赵主任说。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自建房改扩建的事前监督
  一家建筑公司的房屋质检员顾治龙建议,加强对农村经营性场所改扩建的安全监管,从许可、设计到施工、验收,建立起一套安全可行的制度。有专家建议将乡村规划、农村自建房审批等问题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中统筹考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陶忠表示,对农村自建房改扩建必须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一旦违建变为既成事实,查处、整改起来成本高、难度大,“建议在农村危房改造基础上,全面摸清目前改扩建房屋的安全状况,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对于改扩建为经营场所的,更要加强日常监管,尽快完成除险加固工作。”
  陶忠还建议,一方面,明确农村自建房改扩建审批条件、监管主体,避免因无法办手续导致脱管;另一方面,加强对改扩建房屋的质量安全监管。这方面可借鉴农村危房改造经验,制定改扩建认定、加固和验收的相关办法。同时,结合农村建筑从业人员普遍未经专业训练的实际,加强技能培训。
  一名县住建部门负责人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用作经营性用房的,要进行全面监管,对于违规改造的,要依法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在完善房产证审批手续的同时,成立专门队伍,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对房屋改扩建的施工企业、单位、施工队加强监管,没有审批手续、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一律不允许擅自改扩建,切实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
  (作者:金正波、张文、辛阳、杨文明)(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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