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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幕后的"黑老大":暴力惩罚违规成员、协调减轻犯法成员罪责(2)

2020-09-21 20:2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搁置案件不处理、刑事案件降格处理,正是这些“出奇料理”助长了唐某等人的嚣张气焰。对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服刑期间还在收徒发展组织
  2018年9月26日,唐某等人因涉嫌黑社会组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了解到,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对40余本卷宗察微析疑,发现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证据仍有欠缺,针对审查中发现的证据短板列出详细补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搜集、固定、完善证据,同公安机关保持实时沟通联络,采取“随时反馈、及时补侦”的策略,补查证据随时移送,检察官及时引导侦查方向,共形成补充侦查卷宗60余册。
  组织特征在证据上存在一个短板,那就是唐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08年被判入狱,2014年出狱,7年间很多“徒弟”慢慢散了,这7年该组织是否中断,直接影响到该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唐某的辩护律师以此为由,认为该组织没有延续性,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并且唐某很少亲自出面,都是指派“徒弟”动手。
  “撬开掩盖证据的铁板,需要检察机关打一场硬仗。”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说。
  在审查案卷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赵艳婕发现了一个细节,有证人提到唐某在狱中也收过“徒弟”。狱中还在收徒,组织何来中断?赵艳婕立刻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唐某的服刑情况。
  “我是在监狱服刑期间拜师的,在狱中拜师的还有几个人,有我们监区的,也有其他监区的,还有几个小混混也跟着三叔(唐某),我们伺候他起居,给他叠被子、挤牙膏、递毛巾。”
  经查,唐某服刑的7年间,身边聚集了一群“小混混”。
  唐某入狱7年,其组织并未停止发展,而是以其入狱服刑为分界点,分为三个阶段:入狱前即纠集团伙,狱中7年为组织扎根期,出狱后组织迅速壮大,众多服刑人员纷纷投入其麾下,最终形成以唐某为首的多层塔式结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加强对组织成员控制,唐某收徒时都要举行正式拜师仪式,有见证人、主持人,“徒弟”要在拜师贴上签名、焚香发誓并磕头向“师父师娘”奉茶,“三节两寿”举行大型聚会,不参加将被在微信群中点名批评,超过次数则被组织开除。组织成员违反“帮规”,会被唐某暴力惩罚;组织成员犯法,唐某帮忙协调减轻罪责。
  “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宗旨,不拔高,不凑数,对公安机关报捕的7名不符合涉黑成员特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认定,彻底查明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桑丽介绍道。
  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刑事案件降格处理、搁置案件不处理、某派出所副所长给唐某等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检察官及时向该县公安机关发出强化监督制约的检察建议。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给予回复,相关人员被立案批准逮捕1人,纪律处分7人。
  制作思维导图,证据指向“黑老大”
  唐某盘踞巨野县20余年,先后采取多种违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经营赌场、洗浴中心、迪吧、建材公司等达到以商养黑的目的。针对唐某不亲自出面管理,多名“徒弟”不指认幕后主使是唐某的问题,检察官制作了思维导图,按照该集团所涉猎的产业类型,对每次犯罪事实、参与人员进行罗列,直观明确、一目了然地将该集团以商养黑的事实予以再现,所有事实最终都密集指向一个人——唐某。
  娱乐行业。该组织经营多家娱乐场所并贩卖毒品,唐某“徒弟”怀疑服务员偷拿摇头丸将其打死,抛尸黄河;在隐秘地点开设赌场,专车接送人赌博,每场盈利30余万元;徒弟半夜持砍刀闯入股东房间挑衅,股东连夜逃走后唐某获利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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