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沟通协商"(2)
把握好协商的限度。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协商”是“有限协商”,比如,不对罪名进行协商。“有限协商”并不意味着辩方没有提出意见的权利。就罪名而言,辩护人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在案证据,就案件的定性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但是不能以“若判处某种罪就认罪认罚”作为协商筹码。同样,对被追诉人的处罚也是检察机关结合量刑考量因素作出的判断,辩护人可以就具体的量刑情节进行协商。 通过高水准的量刑建议引导裁判结果。通过调研发现,重罪案件与轻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量刑建议的提出方面,重点考虑量刑考量因素及其对刑罚的影响。 确定重罪案件中的量刑考量因素。第一,致死、致伤人数是重罪案件中最重要的量刑要素;第二,前科劣迹是体现人身危险性的重要因素;第三,犯罪对象、犯罪目的、作案工具、犯罪预谋、事后有无毁坏尸体的行为等也是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第四,刑事责任能力;第五,被害人过错;第六,赔偿与被害人亲属谅解能够影响量刑,同时也是检方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时的重要考量情节;第七,事后救助行为。除此以外,特殊身份、共同犯罪人数等都可能成为量刑考量因素,以上考量因素加上自首、立功、如实供述等法定情节就构成了样本中常见的量刑考量因素。 确定量刑考量因素对刑罚的影响进而精准量刑。为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法院采纳率,拟尝试用“正向分值计算”加“反向判例验证”的方法对重罪案件进行精准化量刑。主要步骤是依据犯罪结果确定基准刑,依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最后确定建议的刑种、刑期。第一步是正向计算量刑分值。科学合理划分量刑情节的种类、进而确定每种量刑情节对最终量刑的影响,是实现个案精准、公正量刑的基础。依据对重罪案件判决中所有量刑情节的梳理、分析,结合其对判决结果的最终影响,拟将重罪案件中所有量刑情节及判决结果数值化,再对各量刑因素相互之间的关系、叠加之后综合影响力、对最终量刑的影响力等进行综合分析。第二步是反向验证量刑分值。依据量刑值计算出可能的刑期幅度后,找到对应幅度及上一幅度和下一幅度的既往判例进行验证,来判断计算出的量刑幅度是否适当。第三步是调整并确定量刑值。根据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情形,对刑罚量进行调整,并确定量刑结果。 (作者分别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检察官助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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