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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28名国企领导人员接受审查调查 12人受处分(2)

2020-07-09 10:11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我没有管好自己的手,拿了不该拿的钱。还错误地认为收受的这些钱,是他人从自己的得益中偷偷扣下来分给我的,并没有损害和占有公家利益。”陈云贵在忏悔书中写道。作为浙江省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浙江国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的他,在任职期间,利用“公款投资、自己获利”的方式,以各种方式借给某私营业主各种款项1.35亿元,获取回报1485.7万元。
  参与该案件查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经营中的商业往来不会全部公开,某些决策还涉及商业机密。特别是对于投资等行为来说,不仅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发生盈利亏损也是市场常态,“一些国企领导人员就以此为幌子,从事违纪违法活动获利”。
  广东省广弘九江饲料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温志坚,自2010年10月起,伙同他人,在未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未经集体决策、未向上级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先后分多次向公司期货账户转入1710万元,并持续操作该期货账户进行投机性期货交易。由于巨额亏损,该期货账户后注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1709万余元。事后,二人采用做假账、填平账目等手段掩盖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事实。
  违规进行项目投资,也是王银峰违纪违法行为之一,其在重庆粮食集团任职期间,在没有向重庆市国资委报备核准的情况下,决定借款3个多亿给私营企业。
  国企腐败具有高度隐蔽性,直接送钱送股份、进行权钱交易的越来越少,利用国企经营特点搞腐败的还依然存在。长期参与查办国企腐败案件的工作人员认为,必须充分了解国企领域的业务流程,关注正常业务背后异常状态,持续有效进行靠前监督。
  “三不”一体推进持续深化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沿着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运行。
  发挥改革制度优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6月15日,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巡视员孙建晞被通报接受监察调查,案件经指定管辖后由泸州市监委监察调查。指定管辖作为监察法规定的管辖原则,在办理国企腐败案件中发挥了统筹办案力量、排除办案阻力、破解查处困境的作用。上半年,特别是在中管企业的腐败案件查处中,指定管辖被广泛运用。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殿贵等案件,体现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开始施行。该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政务处分作出规定,用政务处分制度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巡视监督也不断推动制度完善。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公布整改进展情况来看,被巡视的中管企业注重用制度建设推动问题解决。有的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突出党组(党委)管大事、议大事、抓重点,进一步完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机制。有的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有的加大对物资采购、基建技改、外协外包、招标比价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健全完善监督制度。
  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深入查处案件的同时,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重庆市深化拓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系统谋划“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工作,针对案件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和法规意识淡薄的问题,通过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专项整治及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促进作风转变。浙江省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中国华电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以案为鉴,防范围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讲党课、主题党日、举办廉洁从业展览、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设廉洁讲堂、廉洁谈话等活动,厚植廉洁底蕴基础,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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