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28名国企领导人员接受审查调查 12人受处分
从通报看上半年国企反腐败实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国有企业领域反腐败持续加强,上半年至少40名国企领导人员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其中28人接受审查调查,1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国企领域腐败呈现四个特点 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腐败多发。通报显示,在40人中,能源矿产领域16人,约占40%;投资领域11人,约占27.5%;交通建设领域5人,约占12.5%;烟草、外贸、旅游等约占20%。从职务看,大多数为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关键岗位,有的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国有企业资本雄厚、掌握重要资源、具有行业优势,易成为权力寻租、靠企吃企、权钱交易的重灾区,关键岗位对资源、资产、资金拥有着处置决定权,不正确履职往往会滋生腐败问题。 首先是政治上出了问题。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12人中,有9人涉及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手段包括与他人串供、隐匿证据、不如实交代问题等。问题多发的背后,与违纪违法人员党性原则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理想信念“总开关”出了问题关系紧密。也反映出,这些国企领导人员为攫取巨额利益,往往无视政治纪律,拉拢腐蚀一批干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在面对组织审查调查时,寄希望于这样的虚幻“共同体”。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破法首先从破纪开始,被通报处分的人员中,九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现象普遍存在。更有甚者,如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戴自更“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超标准接待”。高压态势下该问题的频发,反映出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国企特殊论”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搞经营可以讲特殊,可以游离于规定之外,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不法商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围猎行为密集。 不正确履职给企业带来重大风险。12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无一例外都存在着不正确履职问题,有的如刘文兵“违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有的如戴自更“在党的宣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还有的如中国五矿集团原总经济师何仁春“违规成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正确履职,会给企业带来重大风险,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重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以去年被“双开”的重庆粮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案为例介绍。 利用国企经营特点违纪违法成查处难点 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挖空心思逃避监管,利用隐蔽手段搞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通报显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靠企吃企、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掌握的国家垄断性资源攫取巨额利益;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星三在材料供应、设备采购、货物运输、货款拨付、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国企领域具有业态多元、资金密集、商业往来频繁等特点,这些特点成为个别国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隐身衣”“挡箭牌”。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有的以正常商务活动为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中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有的和企业主勾肩搭背,在任时不收钱只办事,退休后分批兑现好处;有的高价收购海外项目,低价贱卖优质项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假借投资名义支配公款,实则进行利益输送;有的通过倒卖股票购买资格进行牟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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