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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让每一名少年儿童茁壮成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家庭结构的不断变化,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离异家庭的孩子如何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成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而据北京市西城区法官介绍,审判实践中,他们发现离异夫妻探望权的合理行使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如何才能保证离异家庭父母合理行使探望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离婚率逐年上升
探望权纠纷增多
家庭是一个缩小的社会,是孩子面对的第一个环境,幸福美满的家庭是孩子终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家庭结构的不断变化,离异家庭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据我国民政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数量在2017年为369.3万对,2018年为380.1万对,2019年为404.3万对。
不断上升的庞大基数背后,是大量的离异家庭。在法律上,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导致对孩子的共同抚养无法继续,如何实现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望权至关重要。
“现实中,离婚双方常因情感对立、积怨较深,出现隐匿孩子、拒绝探望等情况,这对家庭残缺破碎的孩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会给其幼小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我院民二庭作为专门审理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庭室,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维护和促进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为工作原则。2017年我院共受理涉子女探望纠纷案件193件、2018年共受理239件、2019年共受理306件,受案量持续增长。”西城区法院副院长王元田告诉记者。
他进一步指出,西城区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子女探望纠纷案件进行归纳调研,针对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法官建议,呼吁全社会的父母,在解除婚姻关系以后,仍然要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放在首位,积极促成对方探望权的合理实现,将家庭不完整给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
姐弟情感莫忽视
共处探望应提倡
赵先生与马女士婚后感情一直不错,不久便生育了一个女儿。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两人为让女儿有个伴儿,又生育了一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但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二人经常因为孩子的教育和学习问题发生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马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经过协商,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约定女儿由马女士抚养,儿子由赵先生抚养,双方支付各自抚养子女的抚养费。但在探望权的问题上,双方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原因是赵先生觉得马女士对儿子要求过于严苛,儿子不太愿意与其单独相处,不同意马女士将儿子接走探望,认为马女士只能来赵先生住处探望儿子。马女士也以赵先生的性别为由,拒绝让赵先生将女儿接走探望。
法院最终确定由赵先生和马女士带着各自抚养的子女前往对方住所或者公共娱乐场所共同探望。
法院认为,二胎家庭不应当忽视子女与子女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共同情感纽带和联系。赵先生和马女士的女儿和儿子年龄差距不大,平时感情基础非常好,两个孩子也表示非常想多见到彼此。结合赵先生和马女士平时都是周末双休的特征,应当多创造机会让两个孩子经常接触和交流情感。
“自我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来,我院受理的离婚、抚养权、探望权等案件中,涉及两名子女抚养权归属认定及探望权行使的纠纷日益增多。二胎的出生让本是独生子女的未成年人既拥有父母的关爱又能享有兄弟姐妹之间的手足情。这种手足情在父母双方离婚、各自抚养一名子女时遭到了阻隔。在两个孩子分别归父母一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行使不能简单套用一个子女探望的既有模式。基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在探望时,应当尽量让平时不在一起生活的两名子女团聚,多培养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这样不仅有利于两个孩子的成长,也是对破碎亲情的一种弥补方式。”西城区法院法官李岳鹏建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