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5)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间的监护侵害案件,发现查处难度极大,但由于学校老师高度负责,积极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从而使案件从被害人求助到司法机关介入仅用了三天时间,确保了案件依法及时有效查处。在办案过程中,桐庐县检察院针对被害人的心理状态,通过妇联邀请心理咨询师同步开展心理疏导;针对家庭成员和亲属的认知偏差,协调基层组织,对监护人及其亲属进行教育劝诫;针对被害人临时安置,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审慎制定安置方案,落实案中庇护,案后又及时跟进监督、开展生活帮扶等,全方位构建起保护救助未成年人的精细网络。(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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