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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还是"数额巨大" 检察官提前介入锁定关键证据(3)

2020-05-19 18: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此外,岳某受贿案的成功办理,还为此后信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郭某贪污、受贿案,马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等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信阳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会签的《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期间开展会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得到了河南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给予全文转发,为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贡献了检察力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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