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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督察遇难题 "基层科长"难管"国企厅官"

2020-05-13 19:12来源:经济参考报浏览:手机版

地方环保督察遇难题
“基层科长”难管“国企厅官”
专家建言构建环保全链条监管体系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日前向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反馈督察情况,指出这两家央企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这是中央环保督察首次督察央企,引发社会对央企污染问题的关注。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多地调研发现,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的央企一直是我国环保事业的先行者,但由于机制不畅、欠账较多等原因,少数央企存在屡罚屡犯、底数不清、敷衍应付等环保履责短板;另一方面,部分央企下属企业级别高、有优越心理,一些地方依赖央企财税,基层存在“科长管厅长”、少数央企“店大欺客”、地方监管不敢碰真斗硬等执法困境。
  受访基层干部、环保人士和企业管理者认为,解决央企污染问题需针对央企实际优化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约束,构建权威公正的环境执法体系。
  少数央企环境违法不容乐观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由原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两个世界500强企业战略重组而成,以金属矿产为核心主业,旗下拥有8家上市公司。同样也是世界500强企业的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化工企业,业务涉及化工新材料及特种化学品、石油加工及炼化产品等6个板块,控股9家上市公司。
  金属矿产、化工领域环境风险高、污染问题多,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多个地方企业因污染问题,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就曾被点名。去年7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首次进驻督察这两家央企,释放的信号十分明显——除了地方党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外,企业尤其是央企同样责无旁贷。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新罡认为,从总体上看多数央企是环保事业的先行者,央企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2015年前后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的环保投入。
  中央环保督察组5月11日公布督察情况指出,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均存在四大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整改落实工作不力、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折射央企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共性问题。
  记者采访梳理发现,多数央企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较好,但由于规模大、分支企业多、经营状况不一,少数央企环境违规违法状况不容乐观。
  一是部分央企屡罚屡犯。重庆市某区一位环境执法干部向记者表示,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当地噪声扰民投诉占了环保投诉量的一半以上。因渣土车白天无法进城、建筑浇筑的连续性、重点工程需要赶工期等特点,建筑行业噪声污染监管有难度,而工程承建方中相当一部分是央企。
  二是因参股企业数量众多,一些央企污染“家底”不清、披露不明。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理事长向春、干事傅天然说,96家央企控股企业达到数万家,有的分支企业因股权复杂、名称不一,其污染状况统计难度较大。“某央企总部让地方分支企业报送环境违法处罚情况,一些地方分支企业不报或少报,该央企总部不得已向我们要数据。”向春说。
  三是少数央企对污染问题久拖不治。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多个央企污染典型案例指出,隶属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的上海振华集团、中国五矿集团赣县红金稀土公司和营口中板公司、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和昊华鸿鹤化工均存在长期无视其环境违法,部分企业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敷衍应对,甚至弄虚作假。
  如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渣场问题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督察发现,该企业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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