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涉窨井盖犯罪 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3)
二是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窨井盖相关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涉窨井盖相关职责时,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同级行政执法机关。 三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分析,对于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社会治理漏洞,要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要加强法治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预防涉窨井盖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源头治理。 四是除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外,还要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调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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