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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一定能减免吗?专业人士:减免租金并非房东义务

2020-02-25 15: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2月25日电(见习记者郭荣荣)新冠疫情期间,原本踏上“归程”的房客,因停工停产、防控措施等原因,未能按计划返回,这一现象并非少数。租赁房屋处于空置当中,问题由此产生,房租该怎么交?
  社会舆论高度关注这一话题:减免租金,房东利益受损;不减免,租客利益怎么办?全民争论的同时,另一类“房东”也闯入视线:有网友反映,一些“收储”房屋,然后以单间形式出租给租户居住的长租公寓,也就是常说的“二房东”,一方面要求房东减免租金,而另一方面,则要求租户按时支付,两头都占的手法,成为舆论批判的靶子。
  对于上述问题,法律会给予怎样说法?对此,记者采访了正义网互联网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平台的志愿者。
  减免租金符合法律政策导向
  “停业的这几天,真的是一点进账都没有,房东还催着我,让把今年上半年的房租交了。”在北京开奶茶店的王女士说,奶茶店年前就停了,她平时就靠收入来交房租,停了一个月的奶茶店已经亏损了不少钱,然而,减免房租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房东的支持。
  与王女士情况相同的商户不在少数。
  为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他说。
  上述言论释放了积极信号,特别是对一些持有物业的国有单位。记者注意到,近期,福建、浙江、天津等多地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减免国有物业房租的政策,比如浙江明确免收2月份和3月份的房租;福建则明确免收或减半收取3个月左右的房租;天津市力度更甚,明确前3个月房租全免,后3个月房租减半。与此同时,一些来自社会的商业地产公司也宣布对旗下商业项目减免租金。
  对于一些商铺之外的租赁住宅用房,租户能不能享受减免的照顾呢?在疫情期间,由于“封城”或者社区管理措施,确实有一些租户有“家”不能回、有“房”不能住,这个影响,虽然与商业租赁用房相比数字不大,但是在北上广深等地,影响群体却是巨大。
  在舆论探讨的同时,一些长租公寓对因疫情影响无法返回租住社区的情况已有安排。以自如为例,其公告称,对因疫情无法返回租住社区的自如客,提供临时安置房源,并且对疫情期间的续租事项,也推出了便利续租、退租的措施。与此同时,一些个人房东也开始对房客进行补贴,甚至主动降租。
  “对于租户的减免要求,并不能一概而论。”在福建省石狮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玳鸿看来,如果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给房屋的正常使用带来了实质性影响,是可以向房东主张权益的。“如果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租户无法进入房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超过剩余租期的,租户可以要求减免部分租金或延长租住时间。”陈玳鸿说。
  “协调租户与房东之间的权益,一定要注意实际情况。如果租户仅仅是因为自身原因,如恐惧疫情,主观上不想回到居住地,或者公司要求延期复工,都对租户的房屋使用权无较大影响,房屋实际上还是由租户占用,放置其物品,要求房东减免房租或退租的行为不合理。”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向英表示。
  提出减免诉求时要避免道德绑架
  “我也基本是靠着他们的租金还房贷,答应减免房租的话,我的生活压力一下就全上来了。”王女士的房东李女士对记者表示,虽然租客这一个月来基本都没能“开张”,但房屋还是租客占着,让房东们全盘接收损失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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