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强化监管执法打通“生命通道”

2020-01-09 12:20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消防通道被堵隐患丛生相关标识尚未统一规范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应时刻保持畅通。
  ●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加、私家车越来越多,加上公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小区、商场等公共领域的消防通道被侵占、被堵塞成为常态
  ●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 目前尚缺乏统一、规范的消防通道标识,加大了监管执法难度。物业公司是小区消防通道的第一负责人,因此小区消防通道的日常管理要靠物业公司切实承担起责任
  近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现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鼓励通过拨打96119、广东消防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系统、广东消防网等进行举报投诉。
  《通告》指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近年来,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在多地频繁出现,因消防车通道被堵塞造成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现场的问题并不鲜见,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思考与讨论。
  消防通道经常被堵严重影响救援速度
  2019年12月2日晚,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突发大火,导致5层以上楼体被烧焦。经过3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明火连夜被扑灭,298户居民被紧急疏散转移。
  浑南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材料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车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仅仅6分钟火就蹿到了楼顶。
  据相关媒体报道,火灾发生后,有现场居民质问停车阻塞消防车通道的车主,没想到该车主却振振有词:“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随后,公安机关介入,对当晚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主进行调查。
  无独有偶。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一高层住宅楼不久前发生火灾,救援中因消防车通道被堵,消防员不得不现场切割隔离桩台,大家合力掀翻占道车辆。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在消防车通道上,停了大量私家车。对行进速度造成影响的大约有30辆车,物业紧急联系车主,大约5分钟协调后,绝大多数车都开走。根据现场了解,差不多6分钟,大火就从2楼蔓延到15楼。”
  幸运的是,上述两起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应时刻保持畅通。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也有一系列明确要求。但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加、私家车越来越多,加上公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小区、商场等公共领域的消防通道被侵占、被堵塞成了常态。
  《法制日报》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个小区后发现,这几个小区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同程度被占用的问题,尤其是建得比较早的小区,设计时并没有考虑到多年后汽车数量迅速增长的状况,地下车库不多甚至没有,地上车位设置也比较少,有些车只能停在消防通道上。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