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津: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四推动”工作法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
认罪认罚协商具结程序
“你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吗?”“我同意。”在听取了山东省利津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详细介绍后,6名危险驾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集中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近日,利津县法院对6人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
自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利津县检察院不断完善“四推动”工作法,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实施。截至目前,共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09人自愿认罪认罚,占该院所办案件的63%。
推动制度保障从实
“我院出台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操作规范》,”利津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培介绍说,“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定义和判断标准,细化了办案部门的告知、通知、证据开示、量刑公开、听取法律意见等法定义务,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依法、稳妥、积极、有序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该院还起草了《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办理细则》,针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形成适合自身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办理细则,同时与公安、法院达成一致共识,形成会签文件。
“根据《办理细则》要求,我们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集中移送审查起诉,节省了人力物力,对提升办案效率起到了促进作用。”利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左富强说。
为进一步凝聚合力,该院完善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司法资源,建立专人联络、定期通报、信息互通等制度,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质效双提升。
推动办案程序从简
“我们在依法保障有关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对原有的十几种常用办案文书进行了简化,比如将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等相似性文书三日内一次性告知,实现提速增效。”利津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哲说。
该院创新推行“菜单式审查”模式,对案情简单的认罪认罚案件,取消讯问提纲;对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的案件,专门设计表格菜单式审查报告,将证据分类概括成“证据菜单”,办案人员可通过“点单式”的证据选择运用完成案件审查。
“审查报告虽然简化了,但审查内容并没有减少。”该院检察官助理赵宝山说,“从程序性审查到实体性审查无一缺漏,可以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推动诉讼程序从优
为推进繁简分流,利津县检察院推行“二八定律”,即用20%的精力办理80%的轻微刑事案件,用80%的精力办理20%的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工作中,我们注重六个‘集中’。”该院员额检察官王磊说,“对同一罪名或相近类型的案件集中受理,实行‘1+N’办案模式和单独批量轮案制,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带领1至2名检察官助理‘打包’集中办理。对符合简化程序办理的案件,在受理后2日内集中讯问、集中告知、集中安排值班律师见证、集中签署具结书,最大程度节省流转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