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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明行为记录拟与积分落户、住房保障挂钩(2)

2019-11-26 14:22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重点治理在楼道等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杂物;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违反规定装修作业或者室内发出噪声,严重干扰他人生活;擅自设置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
  网络电信方面
  重点治理语言粗俗,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拨打、发送骚扰电话和短信;以发帖、跟帖、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
  环境卫生方面
  重点治理随地吐痰、便溺; 随意倾倒垃圾、废弃物;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公共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乱贴小广告。
  公共秩序方面
  重点治理从建筑物向外抛物;公共场所赤胸裸背等影响城市形象行为;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严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关注
  噪声扰民最高拟罚款500元
  《条例(草案)》规定,对从建筑物向外抛物、居住区乱堆乱放、快递外卖等企业未有效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等予以处罚,并规定了公开曝光、约谈整改、社会服务等处理措施。
  乱扔垃圾:
  可罚五十元
  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废弃物,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乱停放共享单车:
  或被罚五十元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者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依法履行投放车辆等方面管理职责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可以限制车辆投放,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影响道路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快递外卖企业:
  从业人员多次违反交规拟禁行其车辆
  快递、外卖等企业未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其从业人员多次违反交通秩序,造成社会影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谈,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拒不改正的,禁止其车辆上道路行驶,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乱堆乱放:
  清理费用或由责任人承担
  在楼道等公共空间堆放杂物的,物业管理人应当告知其限期清理;拒不清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物业管理人可以报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或者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高空抛物:
  拒不改正拟罚款一千元
  从建筑物向外抛物,由物业管理人予以劝阻,要求改正。拒不改正、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一千元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物业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加强宣传告知、发现抛物行为未予以劝阻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从建筑物向外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噪声扰民:
  警告后不改正拟罚款二百元至五百元
  违反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或者室内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 李泽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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