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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升级消费者纷纷落入陷阱 "二次消费"何时能消失?(2)

2019-11-26 14: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商家套路顾客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还可能涉嫌消费欺诈。”胡钢告诉记者,认定消费欺诈有两个核心要点,一为隐瞒真相,二为虚假告知,即大众常说的“瞒”、“骗”。“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瞒骗,其已支付或需要支付的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又远高于市场公允价值,即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承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胡钢补充道。
  张力同时认为,如果经营者在向消费者做出推销举动时,还伴有逼迫消费者接受其推销的商品或服务、或强迫消费者按照商家确定的价格进行支付,否则就将顾客“拖”在店中的行为,涉嫌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情节严重者,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不良商家的违法成本
  贵阳女子自杀,影楼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待司法机关调查,但专家认为,对于已发生的套路消费个案,要对相关经营者作出一揽子的行政处罚,以个案的准确查处匡正行业不良之风,起到警醒一片的作用。
  “一个商家如果因‘套路’某个具体消费者被举报,那么证明此前已有无数消费者踩入过此‘陷阱’。”胡钢认为,对于已经发生的个案,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可彻查这一商家的出入账记录,并联系可疑订单消费者,支持所有被商家“套路”的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
  在张力看来,打击“套路消费”,需要多方发力。首先要建立并完善行业监管和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其次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不良商家的违法成本,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消费之前和商家确认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现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应勇于同商家‘作斗争’,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张力表示,消费者主动维权,会是有效打击商家“套路”的良方。
  受访专家均表示,消费者在维权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尽可能保存消费记录及相关录音录像证据。“消费者要培养一种理性的、科学的消费观,在被经营者包围等相对孤立的情况下不匆忙做决定。”胡钢补充道。
  胡钢同时向记者透露,目前国家正在制定消费者保护法实施条例,或许在立法上可对套路消费做出更精准的规定,这样的话,其法律适用将更清晰、准确,警示作用也更鲜明。(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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