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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9中国检察网增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2)

2019-10-28 10:08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具体包括哪些控告申诉渠道,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答:经最高检领导批准,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和第十检察厅密切配合,从今年初就开始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开展软硬件建设。除了在12309中国检察网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外,我们还在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增设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接谈窗口,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增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席。控申部门统一接收录入后,按规定分下级检察院或移送本院未检部门办理。此外,我们还对检察机关内部的办案和业务统计系统进行了配套修改,以便把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纳入办案系统,切实加强管理和指导。 
  目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主要受理“刑事申诉”“控告”“申请救助”三个部分。人民群众可以在这里直接向各地检察机关包括最高检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刑事申诉”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决定,不服公安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案、不立案及其他决定,不服审判机关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其他决定。“控告”受理所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申请救助”部分则受理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有关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与办理成年人案件不同,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除了严格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外,还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因此我们把司法救助放在与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2018年2月,最高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树立优先救助保护、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全面救助的理念,对未成年被害人等处于困境的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多元、综合、精准的救助。近年来,检察机关对数万名未成年被害人、困境未成年人等提供了经济、法律、心理、医疗、就学、安置等方面的救助,尽力帮助他们和家人渡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关怀。这次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我们也把“申请救助”作为一个栏目与刑事申诉、控告并列,以方便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其家人提出申请。 
  问:群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提出刑事申诉、控告、司法救助申请后,检察机关将会如何办理? 
  答: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是我们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郑重承诺,对群众提出的诉求我们必须及时依法办理,及时答复。对此最高检已经有统一明确要求,对群众通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七日回复、三个月答复的承诺,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检察机关在接收群众信访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属本院管辖的由本院未检部门办理并答复;不属本院管辖的,逐级分流到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并七日内告知信访人案件去向。有管辖权检察机关的未检部门将在三个月内向信访人答复办理情况。最高检将在做好直接受理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地方检察机关办理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问: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最高检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打算和工作规划? 
  答:首先我们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的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未成年人都知道,检察机关12309中国检察网、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有专门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栏目和窗口。除了在媒体上“广而告之”,我们也会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活动中,向广大师生、家长宣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只有这样,大家在需要时才会通过专区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专区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当你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勇敢地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反映,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所有反映,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依法处理和及时反馈。同时,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当你作为老师、同学、邻居甚至路人,看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疑似受到侵害时,也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包括检察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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