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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始发力 中国方案拓新路(2)

2019-09-27 14:2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两年试点期间成效喜人: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其中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76亿余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2.4亿余元,督促违法企业或个人赔偿损失3亿余元。 
  经过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检察机关交上了满意答卷,充分校验了制度设计的可行性,探索出了一条司法保护公益的中国道路。 
  坚守公益初心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真正奠定检察公益诉讼这一重大制度创新的标志性事件。此前,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对试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明确提出立法要求。 
  尽管两部诉讼法的修改只是分别增加了一个条款,但这一简短的改动字字千钧——致力于破解公益保护之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应运而生,踏上了全面实施的新征程。 
  2017年9月11日,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向大会发来的贺信中明确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8年7月,在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一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厅。随后,最高检正式成立第八检察厅,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在党中央的重视支持下,检察公益诉讼迎来“爆发式”发展。仅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万吨。截至2018年11月,全国基层检察院实现了公益诉讼办案“全覆盖”。 
  硕果累累离不开高位推动。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强调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实践中,更多的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得到了解决。诉前检察建议也成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创。 
  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的北京市海淀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向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后,食药监局积极采取措施,下线问题商户3000余家,成效显著。 
  今年2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一组数据,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率达97%。 
  检察建议发出后,是否有未能真正落实的?针对这个问题,今年4月,张军检察长提出对2018年的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最高检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第八检察厅成立6个调研组对这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也都在“回头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 
  破题之后,还有不少文章可做 
  创新是新时代的精神符号。 
  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同年12月,最高检发布了第13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曾云侵权案是首例检察机关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例,为检察机关开展类似工作提供了实践依据。英烈保护法实施后,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对象从物质利益拓展到精神层面,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领域又多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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