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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台5名村干部受审:骗取补偿款 侵吞集体资金

2019-07-16 16:2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造假房骗补偿款 列虚账侵吞集体资金
安徽凤台5名村干部涉嫌职务侵占、诈骗受审

安徽凤台5名村干部受审:骗取补偿款 侵吞集体资金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安徽凤台5名村干部受审:骗取补偿款 侵吞集体资金

庭审现场

  由安徽省凤台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凤台县岳张集镇田岗村原5名村干部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一案,6月27日在凤台县法院开庭审理。凤台县检察院检察官丁怀国、李敏、王颖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吕某武系田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某也曾任田岗村委会主任,薛某菊、高某连、吕某叶三人原来都是村党支部或村委会委员,分别担任村会计、民兵营营长等职务。
  凤台县检察院指控:吕某武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建设不能入住的临时房屋,虚构事实,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250余万元,5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同时,5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编造务工人员、虚列人员工资、虚列劳务项目等手段,将集体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田岗村集体财产金额达39万余元,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社会影响恶劣。
  村邻矿,塌陷搬迁有补偿
  田岗村位于凤台县岳张集镇政府的西南,人口1800余人,可用耕地2315亩,是镇里较大的一个村。该村地处当地国家特大型煤矿张集煤矿附近。这家煤矿是多煤层开采,年生产能力1000多万吨。由于大规模综合机械化开采形成采空塌陷,涉及村民搬迁安置。
  安徽省相关部门规定,因采煤造成集体土地塌陷的,煤炭企业应提前将可能塌陷情况通报所在地政府,并会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现场勘测,清点地上附着物。当地政府也明文规定,采煤企业负责提前通报塌陷区拟搬迁村庄。待土地沉稳后,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煤炭企业确定复垦区、征用区。对涉及搬迁的村庄必须给予补偿,并在土地塌陷之前对将要塌陷的土地进行征用并对塌陷区居民妥善安置。
  造假房,村干部做“发财道场”
  面对塌陷搬迁有补偿,田岗村的一些村干部在领取补偿款、修复安置上打起了算盘,做起了“发财道场”,想出了集资“造假房”骗国家补偿款的“高招”。
  凤台县检察院查明:2005年8月,时任田岗村委会主任的吕某武,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提议村、组干部每人集资5万元,以新村部、敬老院的名义在田岗村田小庄东部盖房,用于骗取张集矿塌陷补偿款。村会计薛某菊、民兵营营长吕某叶、村委会委员高某连等人积极响应。后吕某武等17人共集资74万元建房款,交与薛某菊保管。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吕某武找人施工建设。
  2005年10月中旬,新村部、敬老院建成,但这些房屋一无门窗、二未粉刷、三未投入实际使用,矿方起初不愿意补偿。经协调,2005年11月8日矿方、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敬老院、新村部进行了拆迁丈量登记,其中敬老院面积为4688.46平方米,新村部面积为1007.5平方米、同时在丈量登记表中备注“无门窗,有证待查”。因该建筑属新建,且无土地使用证,张集煤矿一直未予补偿。直至2010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经双方协调会商谈,张集煤矿才同意新村部按老建筑、敬老院按新建筑补偿,并分别签订了公益、公建和厂站补偿包干协议书。约定田岗村部公建房屋面积1077.5平方米、田岗敬老院房屋面积4688.46平方米。2011年3月和2011年8月,新村部、敬老院的补偿款共250余万元,先后由矿方拨付至镇财政所,后转拨付至田岗村集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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