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蜕变成施害者:深陷"校园贷"同学害同学(2)
另一名被告人李多聪也是听从胡玉的“劝导”,加入组织谋求延期还债。被告人刘旭、汪继也有相似经历。胡玉曾向刘旭承诺,只要把借款人的债务要回来,就能拿20%的好处费。刘旭曾介绍宫某到胡玉处借款,后因宫某没有按时还钱,这笔借款被记到刘旭头上,刘旭被迫签下双倍借条,被控制人身自由,直至其父通过微信转账还款才重获自由。被告人汪继借款后遭遇多次逼债,2018年3月还曾为此报警,但最终还是被“套进”胡玉的组织,不仅拉人头介绍借款,还参与了对借款人宫某的敲诈获利活动。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2017年5月起,先后有两省三地多所大学在校学生通过借贷宣传单获知“圆梦金”借款项目,联系胡玉借款。他们借款时都遇到“砍头息”无法拿到全款,并签下了金额1到2万元不等的欠条。在指控的9起诈骗犯罪事实中,胡玉犯罪团伙肆意妄为,从言语威胁、纠缠、滋扰,再到喷红漆、烧纸钱、送花圈,直至秀肌肉、殴打他人,步步升级。为逼迫被害人偿还非法债务,他们无所不用其极。众多被害人不堪滋扰和精神压迫,度日如年。被害人杨某远走浙江逃债,把母亲金某推到催贷人面前,金某受不了舆论压力做出轻生之举;被害人梁某走投无路至淮河大坝准备跳河自尽,幸被出租车司机发现拉回;该案最终造成2名学生退学、5名学生休学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 仨“首领”都是懂业务的人 与当地此前公开审理的多起涉黑案件情形不同,本案涉黑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胡玉、杨磊、毋淮峰三人均为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且都有互联网通讯行业从业经历,都是年富力强的“80后”。“大老板”胡玉原系某网络公司IT工程师,而杨磊原系某移动公司职员,使用本人信用卡及天使贷款金投资入股,负责部分回款的保管,参与多起催债活动。三号人物毋淮峰是胡玉的同学,被多名被告人称为“军师”,胡玉有不懂的业务均向其请教。 胡玉运营所谓“海阔金融贷款公司”很是用心,不仅账簿齐全,而且热衷开会。经常利用夜晚时间组织成员商议计划、下单派活。他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中介身份介绍高息放贷,利用所掌握的IT技术建立借贷业务“连坐”控制规则,确定套路贷放收策略和催债程序,在诱骗或逼迫借款人借款时,签订双倍甚至更高金额的借条及虚假借款协议,为进一步追催高额非法债务设下埋伏。同时,他还精心设计了具有欺骗性的“置换”身份“戏路”,逼劝部分被害人加入组织。组织成员均认为胡玉很“抠门”,组织成员催债时,要自己先行垫付交通费,然后再回来报销费用。 在胡玉公司的运作中,杨磊严格履行“二老板”职责,鼎力配合协助胡玉工作,虽参加多起犯罪事实却相对低调,从没有冒犯“老大”的言行。 组织三号人物毋淮峰是本案学历最高的一名被告人。大学期间,他曾获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奖项,2014年从某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离职创业,开办了仓储公司、网吧,担任某信息技术公司高管。在“圆梦金”线上平台放贷借款活动中,他曾参与签订电子合同,对建立手机端移动借贷平台提出过大量技术性意见和建议。 庭审中,毋淮峰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组织领导涉黑团伙的犯罪行为。公诉人王小宝则强调:杨磊、毋淮峰可以说是胡玉的左膀右臂,是其“公司”的投资人,相关事实均有证据可证。毋淮峰自述仅开车陪胡玉等人要过两次账,“自己连车都没下”。其辩护人认为其在美国游历近五个月,不具有涉嫌犯罪的时间,且涉黑行为表现不突出。对此,公诉人出具了对应时间段内,毋淮峰与胡玉的多笔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群通讯内容截图等证据,证明毋淮峰与胡玉均为犯罪活动投资人,应认定毋淮峰为涉黑团伙领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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