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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恶案(2)

2019-06-22 17:56来源:新消息报浏览:手机版

  尹金库等3人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尹金库等3人寻衅滋事案,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自2013年开始,尹金库在彭阳县境内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尹金库、景乃军、朱智祥在催要债务过程中,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且经公安机关批评制止处理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采用胁迫手段,肆意认定违约,勒索他人财物;在催要债务过程中,非法拘禁欠款人累计超过12小时以上。其3人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集团。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寻衅滋事等罪分别判处尹金库等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五十九万元,并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
  据悉,2018年至2019年6月10日,宁夏法院受理和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80%,案件平均审限64天,所有涉黑涉恶案件100%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其中,依法处置涉案财产1800余万元,判处罚金、没收财产2260.8万元,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陈小宁 陈浩峰 党文强 杨志远 刘清梅 王伯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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