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主"遗产为何要收归国有? 防被哄抢、破坏(2)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认为,不能简单地将之归为“与民争利”,从现行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本身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所有权人生前并未对财产作出处理的情况下,尽快依法确定财产的权利人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充分发挥物的效用。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则明确指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主要是考虑到防止财产因无人继承或者无人受遗赠而被哄抢、破坏,同时也是为了防止该遗产长期处于无主状态缺乏管理而损毁。 遗产“归公”有哪些约束 根据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那么,是不是只要确定财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财产就自动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了呢? 同样在蔡某侄女继承纠纷一案中,法院指出,对于剩余70%的房产份额,本院将依法向政府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由其启动“认定财产无主”等法律程序,管理该部分财产。 而据媒体报道,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社区工作人员在徐占武老人去世后,清理老人遗物时发现老人留有18万元存款。社区工作人员在多次寻找和联系老人亲属未果的情况下,安葬好老人,在咨询律师后,申请向法院认定财产无主。沙河口区法院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并按法律要求在《人民法院报》发布了无主财产认领公告。在公告期限一年内,无人认领涉案财产。最终,法院在扣除公告费用303元后,判决剩余财产归国家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认定,否则就可能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利。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置了特别程序来审理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程啸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在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特别程序中,认领公告发布的时间和地域范围有限,如果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有限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没有看到公告,该怎么办? 程啸指出,在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如果原财产的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的,那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如果法院在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期间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程啸说。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要求遗产确属无人继承和无人受遗赠;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存在债务或未缴纳的税款,在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情况下,也要以财产份额为限进行清偿;之后,由代表国家的部门、单位或集体组织接收遗产。接收的遗产要制定遗产登记清单造册入账。一般来说,遗产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经过法院的裁判确认更为稳妥。”李明舜告诉记者。 如何妥善处置遗产 记者梳理发现,由于没有继承人生前又未对自己的遗产作出安排而导致的遗产无人继承事件,并非孤例。就在蔡某侄女继承纠纷一案被媒体报道后,有人提出,现有的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应当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这种考虑不是没有道理的。”程啸指出,我国继承法制定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环境决定了很少会出现财产无人继承的情形,故此继承法只规定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基本上在三代以内。但随着计划生育的开展,独生子女很普遍,家庭的规模也在缩小,“失独”和“丁克”家庭增加,再加上人们对自己身后财产如何处置的观念不强,如果按照现有的继承法规定,未来会出现越来越多财产无人继承的情形。因此,从立法的角度而言,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很有必要。毕竟,从情感上来说,中国人在传统上还是愿意将财产留给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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