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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起诉多家“清华幼儿园” 是清华“太霸道” 还是幼儿园

2019-05-12 15:18来源:成都商报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清华大学起诉多家清华幼儿园
  是清华太霸道还是幼儿园傍名牌
  提起清华,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可能是百年名校“清华大学”。根据词典的解释,“清华”二字本身为清秀华美、清丽不俗之意,因此一些人的姓名中也会用上“清华”。近日,清华大学连续状告全国多家“清华幼儿园”,认为对方的名称侵害了“清华”的商标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
  5月9日,仅在江西庭审公开网上,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就发现有6起清华大学起诉该省幼儿园侵害商标权的案件。其中,于5月8日上午开庭审理的“清华大学诉石城县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告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在庭审时表示,“清华”二字自古就有,已被广泛使用,“原告的想象力过于丰富,其实是霸道,是名副其实的‘学霸’。”
  目前,网友对此事的评价亦分为两派,有的支持清华大学打击“傍名牌”的行为,也有观点表示清华大学有知识产权滥用之嫌。
  起诉多家幼儿园:侵犯清华商标权 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清华大学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其前身系191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原告于1998年11月21日取得第1225974号“清華”注册商标专用权,于2009年1月28日取得第4724561号“清華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范围均为第41类“学校(教育)、培训”等服务。2006年10月16日,商标局将“清华大学(清华)”认定为驰名商标。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148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清華”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查看前述多起诉讼的庭审直播发现,清华大学的起诉理由基本都是被告幼儿园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且“清华”注册商标及校名极具知名度,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幼儿园登记注册并使用了“清华”作为园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近似,且容易造成混淆,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清华大学为清华商标索赔非首次:此前曾有胜诉先例
  而被诉的幼儿园各自给出其园名使用“清华”的理由,有的称取自于幼儿园经营者的名字“清桦”,有的则是沿用幼儿园所在小区的名字“清华名府”,并非恶意使用“清华”商标。此外,还有幼儿园表示,“清华”除了是“清华大学”的代名词之外,还有清高显贵、清秀等含义,已经被广泛使用,不能据此认为幼儿园是故意攀附清华大学及“清华”商标的知名度。
  在“清华大学诉石城县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权案”中,清华大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登报声明一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50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发现,含有“清华”字样的注册商标(含正在申请和驳回申请)多达2000多个,以“申请人:清华大学”检索,其注册商标(含正在申请和驳回申请)亦有400多个。其中,“清华”“TSINGHUA”“清华园”等标识几乎都被清华大学进行了45个类别的全类注册,其知识产权保护思维可见一斑。而据媒体报道,清华大学为“清华”商标索赔亦非首次,此前,清华大学还起诉过生产销售热水机的公司和翻译公司网站,均因对方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并在部分维权案件中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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