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门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挂者罚款20元
2019-05-02 17:27来源:新京报浏览:次手机版
5月1日,宣武门路口,交警正在对一位有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但未悬挂的车主进行处罚。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电动自行车有牌不挂罚款20元
交管部门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已发214万张“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三年过渡期后严禁上路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昨日起,北京市辖区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同时,交管部门停止发放“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标识,并在北京全市范围严查未悬挂临时标识或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跟随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和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少人已经申领号牌,但未正确悬挂的情况,按规定将对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
现场1
20余辆电动自行车未悬挂牌照
昨天上午,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的民警在宣武门路口对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以及伪造、变造号牌、临时标识,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为清拖未按规定办理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特意调来了一辆平板拖车。不过在昨天的执法过程中,没有查扣到未按规定上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但驾驶员未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标识的情况较多。
昨天上午9时20分,一位头戴安全帽的骑车人进入了民警的视线,这明显是一辆类似摩托车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上也没有按规定悬挂临时标识。面对民警的检查,骑车人显得很诧异,急忙辩解自己确实已经领取了“临牌”,只是没来得及安装,说着便从车座下的储物盒内掏出了一张橙色的临时标识,不过连塑料外包装都还没拆除。“从5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要悬挂临时标识,否则将处以20元的罚款。”现场民警解释。
在一上午的执法过程中,民警查获登记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二十余辆。民警提醒,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将对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
现场2
不少外卖小哥早已申领临牌
跟随执法过程中记者发现,外卖配送人员使用的车辆大都为续航里程较远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基本都已挂牌。有外卖小哥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要骑车在路上行驶,一旦被罚扣车损失就太大了,因此很早就给车辆办理了临时标识。
在海淀五棵松路口,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的民警查到了一辆未按规定悬挂临牌的外卖电动自行车。“车是同事的,我临时借用一下,真没注意他没挂牌。”经民警检查,这辆车确实已经申领临牌但未按规定悬挂,因此也需要对其进行处罚。
在昨日的执法过程中,民警也遇到了没有及时申领牌照的合规电动自行车。记者看到,民警只需要将车辆型号或车主信息输入系统就能查询到这辆车上没上过牌。据介绍,没上牌的“目录内合法电动自行车”并不会被扣车,但和那些没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车一样,都要罚款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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