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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00余名特岗教师工资遭拖欠 当地研究解决方案(2)

2019-04-21 12:46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4月3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延长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情况上报县里,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研,并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 追访
  陕西省教育厅:本月底前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和福利保障
  针对特岗教师问题,陕西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决定对全省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排查三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能否顺利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编制、工资接转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特岗教师工资各县(区)是否落实到位并按月足额发放。
  通知还要求排查各县区特岗教师工资水平与同等条件在编公办教师工资水平差异情况;其他社会保险费(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是否发放乡镇工作人员补贴、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是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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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对全省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今年4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改。官网截图
  针对特岗计划实施过程中工资待遇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达标等问题,通知要求当地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同级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全省范围内要在4月底前全面落实整改到位。
  针对特岗教师是否可以评定职称的问题,教育部此前就有明确答复: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即录用后就是正式教师。聘任期间,特岗教师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正常工资晋级和职称评定。
  ■ 延展
  多地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存在拖欠问题
  王佳(化名)2009年从河南大学毕业后,考入特岗教师队伍,在工资、福利等待遇方面,有着与陕西特岗教师类似的问题。王佳介绍,她担任特岗教师三年时间,工资从未按月发放过,“刚工作那年是半年发放一次工资,此后的工资发放为每季度一次。我们学校一起入职的特岗教师还有两个,我们当时也问过校长,得到的回复是特岗教师工资就是这样发放的,属于正常现象。”
  河南省新蔡县的特岗教师在2018年的时候也曾遭遇工资被拖欠问题,后来多名教师不断向教育局反映,问题才得以解决,但不能评定职称和评级的情况依旧存在。
  2018年考入特岗教师队伍的陆鸣(化名)现在任职于河北省一所中学,由于教育局要对刚刚入职的特岗教师进行考核,工资也是被拖半年发放。“拖欠工资、不能参与评级、评职称。”
  ■ 律师说法
  拖欠工资、不交社保涉嫌违法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只要用人方和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像上述事件中,当地以半年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来搪塞拖欠工资的行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李斌说,无论是有编制的正式教师,还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教师,只要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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