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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委员建议:鼓励社会开办机构解决幼儿入托难题(2)

2019-03-10 12:50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现状 
  尚无全国性政策指导托幼服务发展 
  在数量稀缺的托幼市场,托幼所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托育行业没有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亦缺少相关政策指导、行业标准和有效机制。 
  韩蕾(化名)是一名高校职工,去年,她给一岁孩子找了一家日托班,当时韩蕾看重这家日托班是大机构。结果到去年7月,日托班在未通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了地址,从别墅区换到了写字楼。 
  “不少家长都不满意,要求退出,签订了退款协议,机构说45天内到账,结果年底都没有退款。”韩蕾把家长们的情况总结起来,有的被拖欠了2万元,多的有被拖欠了7万元。“60几位日托班的老师,工资也被拖欠着,她们多半是外地来京的年轻小姑娘。”韩蕾告诉记者。 
  韩蕾并不是个例。在民盟江西省委会调查中,江西省多数托幼机构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机构根本没有注册,是管理的真空地带。 
  “目前市场上0-3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凤毛麟角,少量私立托幼机构虽招收3岁以下幼儿,但大多以早教为主,且大部分是一岁半以上幼儿,主要是为幼儿提供音乐、美术以及智力开发的课程,收费较高,并不是纯粹的托幼服务。”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陈文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提供婴幼儿托管的一方,困扰也存在着。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在几年前就已关注婴幼儿托育领域,并在其创办的幼儿师范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试点,招收0到3岁早期教育专业的师范生,同时在学校幼儿园开办0到3岁的婴幼儿实验班。 
  在研究早期教育课程和幼儿园开办条件的过程中,杨文发现,由于横跨教育部、妇联、卫计委多个政府部门,婴幼儿托管机构在政府管理层面尚未出台统一标准,包括选址、师生比例、设施安全性等方面,标准上一直存在空缺。 
  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副主任马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0-3岁婴幼儿托育政策在顶层设计上是空白的,这直接影响了地方在解决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上的行动力”。 
  马驰认为,托育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行业标准缺失,托育工作缺乏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婴幼儿托管机构市场鱼龙混杂,不少托育机构缺乏资质、无照经营,影响了家长对这个市场的信心。 
  建议 
  “支持地方政府成立托育专项基金” 
  今年全国两会,涌现了不少关于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的提案、建议。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赵东花以全国妇联名义,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相关提案。 
  该提案指出,3岁以下托幼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国家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来统一领导全国3岁以下托幼事业发展,缺乏全国性的关于3岁以下托幼服务发展的相关意见和政策措施来指导、规范托幼事业发展,亟须顶层设计规划,构建相关政策法律体系。 
  该提案建议,卫健委牵头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发改委将3岁以下托幼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营利性托幼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托幼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等级评价制度等。 
  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题为《城镇0-3岁幼儿入托难问题亟待解决》的发言,民盟中央调研发现,中国城镇0-3岁托育服务主要问题有:总体规划缺乏、责任主体不明、资金投入匮乏等。 
  民盟中央建议采用各级政府设立托幼工作协调小组、出台优惠倾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等办法解决幼儿入托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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