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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源反杀案始末 如何厘定正当防卫边界?(4)

2019-02-26 17:51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浏览:手机版

  检方建议解除羁押 警方没有采纳 
  在这一阶段,赵印芝曾经有一个用菜刀连续劈砍王某颈部的行为,这也是案件引起普遍争议的一个焦点。如果说正当防卫针对的应当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那么王某倒地后能不能说明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赵印芝这一行为是否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对于这一点,办案的公检两方似乎也出现了不同的意见。

河北涞源反杀案始末 如何厘定正当防卫边界?

  在王新元、赵印芝被羁押期间,涞源县检察院曾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一份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检察院经审理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赵印芝,理由是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变更强制措施不至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因此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

河北涞源反杀案始末 如何厘定正当防卫边界?

  而根据警方对这份检察建议的回复来看,涞源县公安局认为不宜采纳这一意见,理由之一是“受害人王某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某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那么赵印芝的行为究竟有没有超出防卫的必要限度,应当如何来考量?专家认为,对于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以及如何判断侵害是否停止,要从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并且要根据当事人当时所处的状况来进行分析判断。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熊秋红:因为我们从日常生活经验出发的话,那我们是不是还会担心,这个侵害人他虽然倒地了,他会不会再次起身,或者是说他再利用其它的工具来继续进行侵害的行为。 
  认定相对复杂 类似案件如何认定 
  即便一家人的防卫具有正当性,但是从案件的结果来看,王新元一家虽然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却造成了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这是否是认定“防卫过当”的一个因素?法律中对于防卫过当的认定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司法实践中,“重大损害”的认定比较好把握,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对复杂。 
  最高检发布四个典型指导案例

河北涞源反杀案始末 如何厘定正当防卫边界?

  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件都是有关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典型案例。 
  备受关注的于海明案件入选其中,在这一案件的论证过程中有人提出,于海明本人所受损失较小,但防卫行为造成了刘某死亡的结果,二者对比不相适应,于海明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论证后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既包括实害行为也包括危险行为,对于危险行为同样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认为“于海明与刘某的伤情对比不相适应”的意见,只注意到了实害行为而忽视了危险行为,这种意见实际上是要求防卫人应等到暴力犯罪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才能实施防卫,这不符合及时制止犯罪、让犯罪不能得逞的防卫需要,也不适当地缩小了正当防卫的依法成立范围,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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